一、公司认缴制股东退出怎么清算
股东股权转让退出公司的,不影响公司的清算,公司出现解散情形时,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清算,股东未如实认缴出资的,清算组可以要求股东补缴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债权人可以向以足额的股东索赔吗
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债权人不可向股东追债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只要公司股东已经足额出资的,即使公司资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就不能要求股东承担未清偿债务了。
但要是公司股东存在未出资、出资不足、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的等情况时,当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是可以要求公司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此外,即使公司股东已经足额出资了,只要存在以下情形的,按规定,债权人同样可要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公司股东没有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
如公司没有及时清算、虚假清算、清算资料缺失等等,债权人都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的。
如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未如实认缴出资,股东进行股权转让退出公司的,不影响公司清算。
公司出现解散情形时,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清算,股东未如实认缴出资的,清算组可以要求股东补缴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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