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我们公司是潮南区的中外合资企业。我们决定自2006年12月22日起增加注册资本300万港元,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手续已经办妥。海关登记证需要换吗?如何办理手续(如需提供资料)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登记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报关企业取得变更登记许可证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名称、性质、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登记内容发生变更后,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报送登记地海关,办理变更手续。”根据这一规定,贵公司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复印件报送注册地海关,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包括《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名单》,变更后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及出资额)的缴纳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等董事、经理、监事任职证明等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增资扩股决议的决议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以货币形式增资的,应当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还应当提交评估报告和法定验资机构核实评估结果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报告公司章程修正案或相应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投资协议(增资扩股协议)新股东资格证明(即新股东身份证或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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