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1、北京居住证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3)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申领居住证。
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二、居住证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办理北京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1、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
2、办理人的居住时间证明。办理人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者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连续缴纳6个月的起止时间,是指申领当月的上上月前推连续缴纳6个月。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或者有效的工作居住证。
3、证件照片,本人近期一寸的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4、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其中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对于务工者来说,它是指盖有用人单位公章半年以上且还有有效期间内的劳动关系证明;对于自己开公司的,则需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执照。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若自己有住房,需提供产权证或者网签买卖合同;若租住房屋,则要提供半年以上的租赁证明以及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等。
连续就读证明,如果是小学以及中学学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所出具的就读证明以及本人学生证,如果是高红、大学或研究生,则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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