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其性交;
2、明知他人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
一、强奸罪的客体是什么
强奸罪的客体是幼女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以及妇女享有的拒绝与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权利。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二、强奸未遂要怎么判刑
强奸未遂的判刑:在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为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三、什么才构成强奸罪
1、主体方面: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特殊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妇女也可能成为强奸罪的共犯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即明知是违背妇女意志,仍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具有侵犯妇女性权利的主观故意3、客体方面: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的性权利。犯罪对象是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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