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债务由双方以共同财产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双方协商如何承担清偿责任,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一、女方癌证治疗欠债50万,离婚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女方患癌所欠的债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由夫妻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同的,由法院判决。夫妻之间的协商只在夫妻间有效,第三人可以向任何一方索要债务。
二、法律规定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双方可以实行约定财产制的。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第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第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第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找不到人如何判决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中的一方下落不明找不到人的,法院可以判决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
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可以判决先由能找到的一方垫付偿还债务,因为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所以可以要求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清偿所有债务。这一方垫付之后可以找另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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