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按照下列标准量刑:
一、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当事人或者他人利益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一罪行主观上表现为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执行判决,裁定失职行为可能给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因疏忽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可以避免,从而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
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处罚标准细分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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