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市民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有望于本月24日举行的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首次进行审议。由于该条例涉及面广,属重大改革事项,市人大常委会透露,审议期间或将再度征求社会立法意见,市民届时可及时反馈意见。
深圳自2008年用居住证制度代替实施了24年之久的暂住证制度,目前全市已办理居住证2100万张。3月24日,该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2008年版居住证制度进行多项改革尝试。比如对居住证设置了申领门槛、提供11项基本公共服务待遇和6项优惠服务待遇,以此增加其公共服务性和实用性。
在意见征求的一个月时间里,就接到市民电话500多人次,收到电子邮件200多封,市民在深圳新闻网论坛上发表意见1000多人次,有关居住证条例草案的点击浏览量达29万多人次。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目前已累计收集到意见和建议5000多条。
对此,人大方面表示,将对市民建议能吸收尽量吸收。其中,在办证门槛这一最受关注的问题上,已准备将居住证办理条件由原来的三个简化为两个:一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依法参加本市其中一种社会保险满12个月(参加了其中一种社保就表明在深工作,与参加多种社保享受退休待遇区别开来);二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含租赁),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满12个月。
在这些意见建议中,便民成为市民的最大诉求。人大方面表示,将尽最大可能采纳社会意见,进一步研究处理办证手续、简化办证条件、老年人办证等问题。同时,为更加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实现开门立法,人大审议期间或将再度征求社会立法意见,市民届时可及时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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