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怎么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与缴费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
需提交:
①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批准成立的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③银行开户证明。
④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
①到县社会保险服务大厅企业社保中心服务窗口领取《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和《湖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花名册》,填写一式二份。
②社保机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将单位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养老保险系统。
③参保单位办理缴费手续后,社保机构依据单位缴费到帐单据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缴费基数、比例和缴费方式:
①缴费基数: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扣代缴。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小于本单位统计年报工资总额的,以统计年报数为单位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在每年的3月底前申报本单位参保人员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湖南省在岗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每年由省统计和劳动保障部门发布。
②缴费比例:目前,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28%,其中:用人单位负担20%,个人负担8%。
③缴费方式:①参保单位每月20日前缴纳当月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②缴费可由单位向社保机构通过银行转帐缴纳或与社保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划缴。③缴费年度为当年的元月1日至12月31日,跨年度缴纳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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