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使用范围及使用方法
员工在非深圳地区,不能刷医保卡,门诊不能报销;住院如挂急诊可以按照深圳市内标准进行报销,即按90%的比例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报销;如非急诊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有报销比例上降低40%。建议异地员工在生病住院时统一挂号急诊。
员工生病住院后,由本人先行支付现金,自出院日起12个月内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市社会保险机构提出申请,由深圳市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
报销时限及所需资料:
参保人应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住院从出院日)起12个月内提交以下资料办理报销手续:
(1)门诊病历(验原件,收复印件);
(2)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历(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收复印件);
(3)有效发票(收原件);
(4)费用明细清单(收复印件);
(5)疾病诊断证明书(收原件);
(6)单位证明(在职员工)(收原件);
(7)本人社保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8)本人本市银行存折(限四大国有银行)(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意事项:以上所有报销前提是必须在公立医院接受治疗,且属于基本医疗目录范围的药品和项目。所以在住院时需要告知医生购买医疗保险,尽量使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
所有资料在出院10个工作日内收集齐全提交至仕邦客服办理,在提交资料合格一个月内即可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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