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断档”即在规定的贷款期间内不连续、按月、足额缴存公积金,出现补缴、一个月多次缴存等情况。
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职工是否足额缴存以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
职工从申请至放款前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视为正常缴存,在6个月(含)以内出现补缴、一个月多次缴存等非正常缴存情况,需扫描单位补缴证明等材料,审批通过后才能继续申请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也就是说,要申请住房公积金必须从申请至放款前6个月(含)以内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若在6个月(含)以内出现住房公积金缴存“断档”的则需要提供单位补缴等证明材料。
一、广州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需要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原件)
2、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3、婚姻情况证明;(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4、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5、收入证明、供楼账户(借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6、《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7、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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