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押的车辆能借给别人吗
1、车辆质押期间,车辆由质权人保管的,而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不能借给他人,借给他人造成车辆价值损失的,由质权人赔偿。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二、车辆抵押借款流程是怎样的
1、客户提供需抵押车辆的材料;
2、由评估人员对需抵押车辆进行评估;
3、双方协商抵押价值;
4、双方签订车辆抵押合同并同时进行公证;
5、双方至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并办理相关证明;
6、客户将车辆行驶至我公司所指定的停车场将所有车钥匙交我公司保管我公司开出收件清单同时交付抵押款额;
7、抵押期满后,由客户至我公司办理还款解除抵押手续偿还全部借款配合我公司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领取车钥匙;
8、典当期满后,如客户未至我公司办理续抵或解除手续的,我公司将按照抵押规则进行绝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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