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结婚可以领养孩子么
1、未婚可以领养孩子,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
(1)要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2)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3)年满三十周岁;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5)收养异性子女的,要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领养孩子有哪些程序
1、收养人和送养人达成协议;
2、因收养类别较多,程序复杂,条件和所需证件不同,准备办理何种收养登记,请向有管辖权的县级民政部门咨询;
3、收美登记机关收到收美登记由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美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美登记,发给收美登记证,收美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在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
收养福利院孩子的条件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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