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为: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男方不去怎么办
一般来说,如果是女方向管辖区的法院起诉离婚,并且被告男方拒不到庭的,那么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宣判。否则,男方就要求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只有在六个月后才可以再进行起诉。不然女方如果在六个月内再向法院起诉离婚的,那么法院会判决不允许离婚,还要再等六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全文5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