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护照所需证件,具体可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机构: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本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复印件为A4规格的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需复印户主页及其所在页面;
4、照片。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在出入境拍照,但记得一定要拿到回执。
怎样办理护照?
1、领取、填写出境申请表。携带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2、提交申请表然后领回执单;3、到收费处交费,申请人须在受理当日交费,未按时限交费,领取证件日期将另行通知。一般情况下,办理普通出国护照申领成功后会在15个工作日左右拿到,加急护照在5个工作日拿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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