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鹤岗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材料》
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社会团体设立的文件
3、章程
二、鹤岗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受理条件
1.有50个(含)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含)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含);会员要在本社团业务领域内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住所是指社会团体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得与其他单位合署办公,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申请登记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当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三、鹤岗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法律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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