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并不强制要求返回户籍所在地。双方自愿离婚的需到各自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诉讼离婚的应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证件包括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两张。
离婚协议并不强制要求返回户籍所在地。如果双方是自愿离婚的,那么他们需要到各自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证件如下: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离 婚 需 要 携 带 哪 些 证 件 ?
离婚需要携带哪些证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的规定,离婚需要携带下列证件:(一)身份证件;(二)户口簿;(三)婚姻状况证明;(四)财产清单。具体来说,身份证件和户口簿是证明夫妻双方身份和婚姻状况的基本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则用于证明夫妻双方是否离婚,财产清单则用于记录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财产状况。这些证件的携带对于离婚登记的办理和后续的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离婚协议并不强制要求返回户籍所在地。双方自愿离婚的,需到各自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诉讼离婚的,应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证件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此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的规定,离婚需要携带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和财产清单。这些证件的携带对于离婚登记的办理和后续的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