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后租户失踪的,房东可以联系租户所在单位或居委会,租户拒不交纳租金的,房东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通过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一、租客欠房东租金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吗
租客欠房东租金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甚至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租户拖欠租金是严重违约,损害了房东的利益。租户逾期不交的,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如果租户多次拖欠租金,在支付租金之前需要付款,房东也可以收集证据,通过法院起诉终止租赁合同,并追究租户的违约责任。租赁合同依法解除后,租户应当在合理时间内搬走,让房东收回房屋。如果租户仍然拒绝搬走,这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极大地损害了房东的合法利益。房东应当依法维权,直接报警。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二、租房期间,房东要把房子卖了,违约了要如何处理
在出租期间,如果房东需要出卖房子,应该是先提前通知租户,如果租户不愿意继续承租,可以与房东解除租赁合同。如果租户愿意继续租赁,则房屋新的房东也应当按照租户与之前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继续将房屋出租给租户使用,这在法律上叫买卖不破租赁。如果新房东不愿意继续出租给租户,则新房东就属于单方解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房东进房子是否可以报警
虽然房屋所有权属于房东,但租户享有使用权,在租赁期间侵犯了租户对房屋的使用权。承租人可以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向公安机关报警或提起诉讼。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但是,除非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近亲属。承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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