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报案;
2、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3、交通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交通部门组织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进行调解;
5、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走保险流程: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车辆报保险流程是怎样的
1、出险报案
发生保险事故,请您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会为你安排相应人员到出险现场查勘定损,并且告诉您理赔所需要的单证,并进行相应的理赔引导。
2、现场查勘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电话后,会第一时间安排查勘定损人员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勘查和处理,和事主商定损失额度和维修方式。同时初步收集理赔相关的证据材料,并提醒您保存理赔所需的单证。若事主因伤在医院治疗,理赔人员将去医院与您沟通协商。
3、提交理赔申请
准备好理赔所需要的单证后,可到当地保险公司柜台申请办理理赔。对于当地没有理赔网点或者到柜台申请不方便的用户,部分公司支持将理赔申请材料邮寄至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4、理赔审核
保险公司接收理赔材料后,进行理赔调查及审核。
5、理赔决定
审核过后,保险公司会及时作出理赔决定。决定赔付的,将发送赔付通知,并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等方式支付保险金。决定不予赔付的,将发送拒赔通知,并退还相应的申请材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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