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设立遗嘱,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按照以上顺序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律师补充:
法定继承通常发生在以下情况下:
1、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6、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未处分的遗产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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