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被剥夺政治权利是指被剥夺了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一、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的哪些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的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以及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享有的以上权利。
三、对哪些犯罪可以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类型,具体如下:
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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