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丢失需要补办。离婚证作为证明原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书,在户籍转移、子女抚养及后续再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常情况下,提交此证明可以证明婚姻关系不存在。如果发现离婚证丢失时,建议进行办理。离婚证补办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发证: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发放结婚证。
离婚证丢失补办需要多长时间
符合规定,证件齐全的当场即可补办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第六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第六十四条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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