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协议离婚多久后生效
夫妻选择协议离婚的,自离婚申请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协议离婚正式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
1、夫妻双方对离婚须达成意见合一,也就是夫妻双方均明确表示自愿同意离婚;
2、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是夫妻双方就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多少钱的抚养费以及相关探视的问题,已达成一致。
当然,如果没有孩子,第二点就可以省略了;
3、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已达成一致。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以及如何分割不能协议一致,民政局也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还是要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采用协议离婚形式,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缺一不可。
否则,民政机关是不予办理离婚手续的。
也就是说,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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