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不退赃的话会加重处罚。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诈骗罪不退赃能假释吗
1、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能成为罪犯恶意逃避刑罚执行的途径,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从严把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关,坚决防范刑罚执行中的司法腐败,确保刑罚执行面前人人平等。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认罪伏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2、如果罪犯不认罪悔罪、拒不退赃或者不积极履行财产刑,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假释条件,依法不予减刑、假释。退赃是罪犯的法定义务,如果诈骗罪假释的,仍然是需要履行退赃的义务的。
二、不退赃减刑
主动退赃的,最多可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减少30%,但不低于法定的量刑幅度。
1、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的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中第8条对退赃的减刑有明确的规定:
(1)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2)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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