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敲诈勒索罪和受贿罪:(1)侵犯的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其他的权利;而受贿罪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主要是以暴力加害被害人及其亲属、揭发他人的隐私或不正当行为危害他人的名誉、地位、前途及毁坏他人的财物、破坏生产或营业等相威胁或要挟,强行索取公私财物,具有明显、公开、强行的特点;受贿罪则主要是在进行公务的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以为他人谋利益相交换,索取他人财物,一般是利用对方有所要求之机会主动索取财物,并不使用强行的手段,尽管有时也可能刁难、要挟,但索取手段较隐蔽,方法婉转。(3)犯罪主体不同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人是一般的人,但是受贿的人是国家工作人员。
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如何?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恐吓、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三百八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三)受贿案
全文5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