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继承随时可以办理过户,一般情形下房产继承需要先进行房产继承公证之后才能办理过户。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婚姻继承纠纷具体怎样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继承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进行调解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受理案件后,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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