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遗失有哪些立案标准
时间:2023-08-13 09:32:23 22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物品遗失立案标准为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如果单纯遗失,不知道是否有人捡到或者不知道谁捡到,一般不能立案。如果存在如果捡到钱的人拒不归还的情况,就涉嫌侵占罪。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

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物品遗失怎么立案

物品遗失的立案标准如下: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拾得遗失物的人拒不归还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如果拾得遗失物的人拒不归还,数额较大的会构成侵占罪可以立案,一般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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