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违背吸毒人员意志,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吸毒人员吸毒的,仍构成强迫他人吸毒罪。
一、强迫他人劳动的立案标准
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强迫他人劳动,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患职业病的;(2)采用殴打、胁迫、扣发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等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强迫他人劳动的。
二、如何定性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构成强迫卖淫罪的要件
构成强迫卖淫罪的要件是:1、主体是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是故意;3、客体是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权利;4、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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