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团伙员工参与了诈骗行为,以共犯论,定诈骗罪。但是法院在判处犯罪嫌疑人刑期的时候,会根据案件证据证明的事实、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应当承担的责任、犯罪嫌疑人在案件发生后的态度等情节决定。
一、诈骗案立案后要怎么处理
诈骗案立案后的处理方法是:
1、由公安机关对报警人进行口供录取,收集证据,进行调查,确定犯罪嫌疑人;
2、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讯询问,犯罪嫌疑人承认犯罪,公安机关便将案件移送检察院;
3、由检察院审查,检察院审查之后,认为本案可以直接提起公诉的,向法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结案。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2、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诈骗罪;
4、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诈骗团伙组织诈骗怎么定罪?
诈骗罪中的主犯我们很容易给他们定罪量刑,但是面对诈骗团中的员工我们我们首先要根据员工是否知情分为两种情况。例如第一种:员工是知道团伙从事的行为属于诈骗仍然积极接受安排从事犯罪行为,此时员工也构成犯罪,属于共同犯罪,需要承担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只是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可能被认定为从犯,因而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已。而面的第二种:员工不知道团伙从事的行为属于诈骗,误认为是日常的正当工作而无意识参与了犯罪行为。此时,由于不具备犯罪的主观故意,因此员工不构成犯罪,不与团伙主要成员一起承担犯罪后果。司法实践中,上述情况主要发生公司涉嫌诈骗犯罪的情形中。由于员工众多等原因,层级较低的员工未必清楚高层从事的行为的具体内容,出于工作和生计需要,基层员工被安排从事辅助性工作比如卫门、财务等岗位,此时是不构成犯罪的。
三、境外诈骗团伙员工应如何判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团伙的员工如果属于从犯,在量刑时,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
法律规定从犯,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起辅助作用,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起次要作用,指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
按照中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后的帮助行为,事先有通谋的,以共犯论处;对于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如果公司员工明知公司从事诈骗行为,而参与诈骗行为的,应当根据参与的诈骗数额进行处罚。
诈骗数额不能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诈骗数额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以诈骗罪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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