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效力
1、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
2、遗嘱继承是指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法定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需要注意这里并不是说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都可以继承遗产,而是被继承人死亡后一般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那么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注意:
1、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同时还需要了解的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死亡了,同时他的儿子也已经不在,只要媳妇对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媳妇也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理于女婿。
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
(l)遗嘱继承能改变法定继承关系。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2)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志用遗嘱方式指定其遗产的一部或全部由谁来继承,继承人依遗嘱的指定享有继承权,而且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而法定继承,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由法律规定,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享有继承权,并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遗产。(3)遗嘱继承人的应继份额由被继承人遗嘱指定;而法定继承人的应继份额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遗产分配原则进行分割。(4)遗嘱继承人必定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但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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