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离婚后是否需要承担另一方债务
1、若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在离婚之后,即使对方还不起,此时另一方也是不需要承担的,因为没有承担的义务。
2、但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也就债务的承担作出了约定。要注意的是,这样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所以,离婚之后一方还不起共同债务的,债权人是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这种情况下夫妻一方就需要承担另一方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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