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夫妻离婚的法律途径有两种: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也叫登记离婚,另一种途径是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了一致协议,夫妻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依法核准并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即依法解除,通过这种方式离婚的称为协议离婚或登记离婚。如果夫妻双方不愿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夫妻双方不能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终止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可依法制作准予离婚的调解书或做出离婚判决。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夫妻双方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根据协议制作准予离婚的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依法终止。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一审做出的准予离婚的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后发生法律效力,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如果当事人对一审人民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离婚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离婚的时候结婚证要收回去吗
离婚的时候结婚证是否收回去根据情况而定:
1、民政局办的协议离婚应当收回结婚证。
2、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行了,结婚证不收回。
离婚程序,是指配偶间解除婚姻关系所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
离婚主要有两种程序,行政程序。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准予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诉讼程序。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居住达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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