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离婚诉讼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的程序如下:
1、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身份信息、原人民法院的姓名、案件的编号和原因、上诉的请求和原因等;
2、当事人不服当地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自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法典对离婚诉讼判决不服怎么办
依据现行民法典对离婚诉讼的规定,离婚诉讼结束,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因此对离婚诉讼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或就财产、子女问题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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