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事调解,涉嫌故意伤害罪,双方可以和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刑事和解的条件
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包括: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的;
2、犯罪人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
3、案件需符合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二、刑事和解协议书要载明哪些内容
1、刑事和解协议书,要载明以下内容:
(一)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罪;
(二)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起诉;
(三)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九十二条
和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罪;
(二)被告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回起诉;
(三)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和解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和审判人员签名,但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和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人民法院附卷备查。
对和解协议中的赔偿损失内容,双方当事人要求保密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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