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公司在经营不善得前提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直接一走了之,致使债权人找不到人。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债权人就会有诸多的顾虑,怎么维护自己的债权?首先法定代表人如果有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混同的情况下才会由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不存在混同,那么公司仅以公司的资产偿还公司债务,即使判决生效后,对于法定代表人仅能申请限制高消费、失信。随着现在法院执行力度的增大,对于老赖也逐渐有更多的限制措施,比如子女的考学,参军,考公务员都将受到限制。
一、法定代表人跑路承债人该怎么办
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跑路,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冻结公司财产。若公司并非处于资不抵债的情况,债权人还能够申请公司破产,等破产清算完毕后,债权人可能全部或部分实现债权。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若能证明存在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责任的法定事由,法定代表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债权人也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般情况下是不需要的。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提供专业技术培训,或者仅进行入职培训的,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劳动者提前辞职无需支付违约金。即使签订了提前离职需要赔偿2000元违约金,该条款也是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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