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后,土地还是你的。但是此时已经不再是承包耕地,而是已经变更为承包林地性质。
根据《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是必须要保证退耕还林农户享有退耕土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的,而且退耕土地还林后的承包经营权期限可以延长到70年,并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可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继续承包。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退耕还林的农户,会从你的承包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退耕部分,你需要去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手续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发放林权证,拥有了林权证,这个土地上属于你的权益就有了保障。
此外,对于退耕还林的农户,国家会给予粮食、现金补助。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今年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含种苗造林费300元)。
而且部分地区在此基础上还做出了调整,比如:内蒙古自治区从今年起,退耕还林还草种苗造林费每亩补助标准从300元提高到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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