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1、达到了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没有缴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纳:
2、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停止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补足社会养老保险;
3、老固定劳动合同工,包括长期临时工在计划中,临时工在城市户籍,以及那些没有参保或者停止缴费的,可以补养老保险。
广东省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是什么
广东省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如下:
1、严格界定适用人群范围;
2、办理机构;
3、养老待遇计发。
符合申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当地户籍的,按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计发待遇;在当地的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非当地户籍人员,按其当地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计发待遇。一次性补缴政策涉及不同的人群,补缴基数、缴费比例以及待遇计发都有所不同,需严格审核申请人的身份条件、工作经历、原企业性质以及申请人与原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原始资料和证明材料等,不能擅自扩大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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