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峪关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遗失补发在哪办理
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街道银安路7号省药监局办公楼105室(省政府政务大厅药品监管分中心)化妆品窗口。
交通指引:
1、公交车:可乘18、156路至海关站,121路至银滩路小学站,80路至吴家湾站下车即到;
2、地铁:乘1号线在兰州海关站D出口即到。
二、嘉峪关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遗失补发受理条件
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遗失、毁损、无法辨认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媒体或许可机构官网声明作废满15日后或签署告知承诺书后,向原许可机关提出补发申请。
三、嘉峪关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遗失补发法定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管条例》(卫生部令第3号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
第五条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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