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第92条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旅游合同纠纷的调解要点
在旅游合同纠纷的调解中应从以下方面着手将案件事实搞清:
1.首先证明合同关系的成立,其次证明合同的履行情况;
2.应特别注意,旅游合同的举证有其方便的一面,比如游客们一般均携带照相机、录像机,可随时将合同履行的情况以音像材料的形式固定下来,结合事前发放的广告、说明、旅游合同书及其他旅游文件,证明履行情况。
旅游合同纠纷多种多样,在调解时应分清类型,抓住重点,对症下药。下面分类列举几种常见旅游合同纠纷的凋解要点:
1.格式合同效力纠纷。调解时应注意对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效力的审查,免除旅行社责任、加重游客责任,排除游客主要权利的条款应为无效。
2.因变更或解除合同而产生的纠纷,调解时应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旅游开始前,游客要求变更由第三人参加旅游的,一般应予支持;因第三人参加旅游而增加的费用,一般应由第三人支付。如该第三人不符合参加旅游的条件或航空公司不允许变更旅客、重新办理签证可能延误团体旅游行程的,旅游业者可以拒绝该第三人参加。
(2)游客在旅游结束以前,有任意解除权,但因此给旅行社造成财产损失的,应予赔偿。赔偿范围应当包括退票、退房的手续费、定金等;游客要求旅行社将其送回出发地的,一般应予支持,但费用应由游客承担。
(3)旅游业者不能擅自转让旅游业务;旅行社因故不能成团时,经游客书面同意,可将已签约的游客转让给其他旅行社出团。
(4)因自然灾害、交通、军事管制等原因致合同履行不能的,旅游业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因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旅游业者负担,不得向游客收取;但因变更而减少的费用,应退还给旅客。游客不同意此项变更的,可解除合同。
(5)游客严重违约,旅游业者可解除合同,游客应赔偿旅游业者因此遭受的损失。
3.游客在旅行中,因运输公司、饭店、宾馆的违约或侵权遭受损失的,可选择向旅游业者还是向上述第三人主张请求权。
4.因旅游业者不完全履行义务致合同目的未实现的,游客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选择的时候最好是进行调解,这样可以尽快的得到法院的调解书,拿到自己应该得到的补偿,是最为快速的途径,旅行社往往也愿意通过这样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再进行诉讼。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