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国际知识产权解答,在进行商标许可备案的时候,除了提交常规的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委托书和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之外,还需注意以下事项:第一,只有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才可向商标局申请备案。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要,本着自愿原则可签订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但未注册商标因尚未取得商标专用权,无法向中国商标局申请备案。第二,无需向商标局提交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但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第三,许可期限不得超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同时,许可期限不得跨越注册商标每个10年的有效期。比如一枚商标的有效期为200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4日,且该商标已经提交续展申请,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的许可期限为2016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0日,则如果需要现在提交许可备案申请,需要提交两件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一件备案申请的许可期限填写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2月4日(该商标目前专用权有效期截止日),另一件备案的许可期限填写2016年12月5日(该商标下一个10年有效期的起始日)至2019年10月10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的许可期限终止日)。第四,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要分类填写,且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名称一致。即便许可人希望将全部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项目均许可至被许可人使用,在填写备案申请书时,必须逐一填写所有的商品服务名称。第五,再许可的(即商标注册人通过被许可人许可第三方使用其注册商标),还需提交注册人再许可权人同意注册商标使用再许可授权书。商标备案是企业商标许可的前提,也是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如果不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商标许可,极有可能产生不必要的商标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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