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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却在行使职权时不遵纪守法,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昨日,记者从通许县法院了解到,通许县练城乡计生办工作人员潘海彬被法院一审判处犯非法拘禁罪,免予刑事处罚。
2005年4月10日14时许,潘海彬与该乡计生工作人员娄本志等人从后闫乡台村将韩玉风强制带到练城乡计生办,以其违反计划生育为由将其非法拘禁50多个小时。今年8月10日,潘被通许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通许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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