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保险公司,对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应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不负责任的,保险人应当在不负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保险人有权向受害人追偿预付的抢救费用。
出车祸后如何与肇事者索赔?
交通事故索赔和处理方式有两种:第一种,事故双方自行或在交通警察的组织和协助下协商处理。此时作为受害方需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形结合法律规定提出书面赔偿清单,列明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和依据并得出赔偿总额,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时可以对赔偿金额作出适当让步。这种情形依赖于双方的意愿,没有强制力。第二种,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需要撰写符合法律规定的对自己有利的诉状,附上立案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然后继续调查取证,根据法律规定和策略组织证据,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然后按时出庭参加庭审。庭审结束后等待判决结果作出,根据判决结果决定是否服判和上诉。不同案件有不同的应诉策略,具体案件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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