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侵权认定的依据:有侵权事实的行为,即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按照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演出、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被称为侵权。这种行为是非法的,著作权是一项绝对的权利,任何人都有不可侵犯的不作为义务。这个侵权人有主观过错,所谓的主观过错,指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心理状态及其后果,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版权侵权赔偿该如何确定
赔偿是保护著作权人合法利益、制止不法侵权的有力措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作了详细的规定:
(一)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
(二)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都被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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