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交通事故索赔往往都要以证据为依据,为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权益,出院后伤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事故认定书(确定赔偿比例);2、对方的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车辆保单(确定对方信息);3、医疗费票据(证明治疗支出的费用);4、住院证、出院证(附加的医嘱可以证明休息时间、误工时间等);5、诊断证明、病历等(确定受伤情况)。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一般需携带身份证、病历、大病历复印件、治疗终结报告等。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
(二)购房发票或《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
(三)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落户,必要时需由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意见。
注意,户口迁移需整户迁移(夫妻、未婚子女)。
户口迁移请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在《办理市区内户口迁移的须知》中,合法住所证明指的是本人或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市房管部门签发的房产证及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等);政府、用人单位或学校出具的分房证明、租赁证明(属政府、用人单位或学校向他人或从另一单位转租而来的合法房屋,还须提供其租赁备案合同及分配给申请人居住的证明);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拥有供其居住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及同意迁入的书面意见;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了一年以上租赁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借住在亲戚朋友提供其居住的合法住房但无租赁关系的,凭业主房产证明和同意居住意见,或居住地的居(村)委或住房所属的物业管理处出具证明。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2018新版本)》第十七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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