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的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全额获得法院的支持,则作为败诉方是要承担全部诉讼费的。
但是如果原告方提出诉讼请求数额超过了法定标准,最终法院只支持了一部分,则被告和原告方要按照比例来承担整个案件的诉讼费。
一、起诉离婚诉讼费用多少?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打离婚官司诉讼费谁给
如果起诉要求离婚,作为原告方应当预先缴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民事诉讼费用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但是胜诉方自愿支付的除外。如果被告有提起反诉,且案件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需要交纳诉讼费的,则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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