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法律惩罚的人不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时间:2023-03-30 17:43:04 32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受到法律惩罚有案底的人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如果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就可以参加,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18周岁的、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一、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是否还是公民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还是公民。剥夺政治权利只是会丧失一些政治权利,并没有被剥夺公民身份。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属于部分政治权利受到限制的公民。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会当时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的时间起止有哪些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的时间起止如下:

1、剥夺政治权利的,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刑期;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同时计算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同时恢复;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完成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但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虽然主刑的执行不包括在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内,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允许其行使选举权,但限制其他政治权利的行使。

4、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的,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三、服刑期间犯人有权利选举吗

服刑期间,只要没有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就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三个:

(1)具有中国的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年满18周岁;

(3)依法享有政治权利。

全文7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管制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新时间:2024-01-07 16:30:08
查看管制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管制 最新知识
针对受到法律惩罚的人不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受到法律惩罚的人不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