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城港民政局结婚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准备好材料到婚姻登记处申请;
2.工作人员初审,审核当事人身份及管辖范围,确认双方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符合结婚登记条件;
3.符合条件规定的,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结婚意愿,分别填写结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字,不符合条件规定的告知不予结婚登记原因;
4.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供材料和声明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照片进行审查,计算机核查;
5.当事人核对审查处理表无误后签字;
6.打印结婚证并颁发。
二、防城港民政局结婚登记材料
1.申请结婚登记申明书;
2.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防城港民政局结婚登记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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