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多年不联系是否可以单方办理离婚手续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考虑判决离婚的重要因素,有下列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并且经过法院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1、对方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2、对方有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3、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而且屡教不改的;
4、夫妻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等情形。
二、单方面离婚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三、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1、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
2、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
3、结婚证;
4、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
5、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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