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不是双方签字了就生效,还需要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才能生效。因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这些约定也根本无从谈起。
一、离婚协议是指什么?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签订的书面协议。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经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
2、儿童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
3、儿童探望权相关事项;
4、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5、共同债权债务的分配;
6、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7、夫妻双方的签名和时间。
离婚协议有上述条款,双方签字后,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
二、离婚协议书多久才能公证?
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双方自愿的,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到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为了解除婚姻关系的财产物品处理而引起的双方法律行为。离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仅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就子女抚养、住房使用、财产分割问题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离婚协议三年之后还可以起诉吗
离婚协议三年之后不可以起诉。双方当事人在协议离婚生效之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三年之后已经超过了此期限了,一般不得起诉。离婚协议签订了,但是却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离婚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如果没有拿到离婚证,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条件是不能必然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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