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投标不可以一方无资质。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一方有资质,一方无资质组成联合投标,联合体没有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资质要求。
一、招标文件不允许分包的理解
招标文件不允许分包的理解,不允许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未经允许分包工程的,承包方要承担的责任包括解除承包合同、对分包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违约责任等。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要按法律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要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二、投标担保金额一般多少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活动中,随投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某种形式、一定数额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是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取消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退还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预计价格的2%,具体来说,投标保证金有以下规定:1、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2、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价格的2%,最高不超过十万元;3、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三、联合体牵头人的责任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投标保证金可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但都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时,只由联合体全体授权的牵头人签字盖章是不对的。必须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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