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只要员工在退休前累计缴纳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交15年或者20年首先说明满足了领取养老金的一个条件。年限不同的唯一区别就是退休后领取的数量不同,交20年的领取的养老金相对于就多一些。
2、养老金领取的数额和缴费基数与缴费年限有关,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3、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大,养老金领取的就越多。
一、养老金基数是什么意思
养老金基数一般指“养老保险基数”,该基数指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计算现在应当交纳养老保险费比例的基数。
这个基数主要与本人的工资基数有关,与未来的养老金数额、与社会平均工资一般无关。但是如果你的实际收入额过高或过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时,这个基数则需要调整。
二、在什么情况下会停发养老金
1、根据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养老保险金: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
(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
(3)被判刑收监执行或在劳动教养期间的。
(4)弄虚作假违规办理离退休手续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对第(1)(2)(5)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仍具有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的,应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恢复发放基本养老金;对第(3)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最后一次领取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对第(4)项情形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立即停发基本养老金,并限期收回或从其以后应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中逐步扣回已经冒领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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